網路乞討術

黑閃太強大__285a.jpg

 

 

黑閃一直覺得網紅直播的打賞行為 ,

是非常厲害的一種商業模式 .

不敢說是前無古人 . 後無來者 ,

但肯定是自媒體演化至今的一大創舉 . . . .

以往部落客用廣告點擊率掙錢 ,

或是youtuber以觀賞次數分紅 ;

說穿了都只能算上層(公司)極有限地切割少量利潤給下層(自媒體) .

然後個人才能勉勉強強地獲得零星費用 ,

這和製作生產優質內容所花費的成本是完全不能相比較的 ;

創作者對這一點雖不滿意也只能無奈地接受 .

大陸直播業者比台灣發展得早 ,

因此各大公司無不絞盡腦汁地在思考”變現率”這個問題 .

無法克服此難關 ,

網路內容產業永遠都會是個燒錢但不賺錢的事業 ~

一直以來 ,

網路創作都被視為理所當然的免(收)費行為 .

當然創作內容可包羅萬象 ,

舉凡文字 . 圖畫(漫畫) . 影像(片) . 音樂等都涵蓋在內 . . . .

只是網路活動(及使用者)巨大化之後 ,

無用或無聊的content也隨之大量增加 .

因此真正具有吸引力的內容創作者 ,

也開始思考對其創作的內容酌量(並且分級)收費 .

對於一般網路閱聽者而言 :

要不就免費亂看一大堆不見得有興趣的東西 ,

要不就付費(或訂閱)自己真正覺得有趣(並且想看)的內容 .

而打賞制度則巧妙地趨近於這種半付費模式 ,

當中混雜了更多人類心理的複雜競爭情緒 .

對於一般觀看直播秀的網友們 ,

剛開始確實處於平起平坐的平等模式 .

但如果你找到心儀的主播(不管你是因為才藝還是顏值) ,

並且想成為她(他)眼中的重要粉絲或somebody ;

這時就必須經過有價付出才能如願 .

也必須到達某個層級(通常得經過密集關注贈送禮物)以上 ,

主播才會邀你進入她(他)的更私人的親衛隊群組 ;

更有機會參加她(他)本人會出席的聚會 . . . .

這讓黑閃不自覺聯想起古早紅包場歌廳時代 ,

阿財粉絲拿著鈔票去捧歌星的概念 .

或許我們可以再穿越時空久遠一點 ,

回到宋朝看看公子哥兒們一擲千金把妹的手法 .

當時才貌雙全的名伎們只陪客人們吟詩作對兼撫琴唱曲而已 ,

若想與佳人有多一點的接觸 ;

大家就得藉由餽贈貴重禮物(或錢財)各自努力以求達標 .

當時的名伎們的排場確實都很大 ,

真正風華絕代的女生們不爽甚至可以任意拒絕客人 .

(如京城第一名伎李師師就連皇帝也懶見)

其中當然也有散盡家財但連伊人小手都沒牽到的潘仔 ,

這就是利用人類求偶競爭意識生財的利害招數 .

 

只不過在曩昔這些都是屬於處在灰色地帶的事業 ,

如今在網路時代都成了合法經營的當紅行業 .

之前在網路紅極一時的許願姐 ,

只要登高一呼她想要某事某物 ;

果真就會有迷哥迷姐為她雙手奉上 . . . .

此舉當時引起很多人撻伐 ,

但如今直播打賞制度運用的型態極為類似 ;

可不再會有人說不厚道太虛假了吧 ?!?

這中間的潛規則就是你情我願的個人意向參考原則 .

甲方將遊戲規則(在合於法律條款的框架之下)訂立好 ,

乙方理解規則後自願加入賽局並量力經營之 ;

中間再也不會涉入任何不合理的脅迫誘導之事 .

 

最近鬧很大的seafood 贈車事件也是如此 ,

宗教團體將遊戲規範訂立好 ;

接下來便是你情我願的個人意願問題了 .

當然這些都是檯面上的官方說法 ,

私底下經營的手段則看各家seafood(或主播)的功力 .

不過檯面下的事 ,

我們小老百姓無權置喙(也沒這個能力) .

只好繼續上網看免費的疲勞轟炸內容 ,

以求麻木自己來獲得些許兒寬慰吧 ?!?

感謝看文 , 下期再會 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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